民事申索程序
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並無免除僱主在民事訴訟中的法律責任,如僱員受傷是由僱主疏忽或過失引致,除了可按《條例》索取工傷補償外,亦可提出民事訴訟,索取損害賠償。法院在判決時,可下令在賠償額中扣除己支付或須支付的工傷補償款項。
申索涉及巨額訟費,一般市民較難承擔,法律援助署可為合資格的申請人提供律師或大律師服務(如有需要),代表他們在香港的法院進行訴訟。
民事申索程序
申請需知
申請法援的經濟資格:
受助人的財務資源如經評定為介乎 37,750.01 元至 302,000.00 元,便須按累進比例繳付分擔費用,數額由 755 元至 75,500 元不等。如你的財務資源超出 302,000 元限額,同時是因傷亡的索償案件,你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輔助計劃,但同樣要接受案情審查及不可超過 1,509,980 元限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