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過去

“1969年當日,我因一次游泳意外,撞斷頸椎骨,導致全身癱瘓。 除了眼睛以外,全身無一處地方可自行移動,亦無一處地方再有感 覺。當時我是一名事業有成的青年人,任職大洋行的助理經理,月 入不菲;晚間於大專院校進修,日子過得相當充實,生命充滿姿采 !想不到,一次意外改變了我的一生。自那次意外開始,我的生活 就不能全由自己主宰,因為全癱人士需要別人全天候照顧,不論在 喂食、沖涼、大小便、梳頭及拍痰,均要假手於人;內心的感受難 以言諭。這種煎熬感覺及失去尊嚴的日子,足足陪伴著我十個年頭 。

1978年葛亮洪醫院改組,決定取消照顧殘障病人的骨科病房;當時 院方給我們兩個選擇, 入住<療養院>抑或<返回社區>。 當然,我不 甘就此在醫院「養老」一生 (那年我剛30歲) ,於是我毅然離開經歷 十年歲月的葛亮洪醫院,折返老家居住。但父母兄弟姊妹均為口飛 奔馳,我這個全癱人只有每天獨留在家,依靠家人每朝早為我準備 的一塊麵包和一杯水作為午餐,大小便護理亦得待家人下班回到家 後才能協助處理。由於當年電動輪椅還未普及(太貴),我只能運用 僅餘的力氣推動手動輪椅於家中緩緩移動,稍有不慎,便會弄至整 個人跌倒在地上動彈不得;有時候好不容易才等到家人回家,把我 從地上抱起。

1985年,鑑於當時的復康機構並無照顧全癱人士(四肢殘障)的服務 ,我與當時幾位志同道合的四肢癱瘓朋友及健全義工創立了「路向 四肢傷殘人士協會」。我以執行委員的身份參與會務工作,包括會 議、籌組織各類活動、見官(會見當時港督-就香港第一份復康政 策綠皮書表達意見),以及到醫院探訪新病友。在「路向」擔任執 委的數年間(91-96年),我們促進了大量全癱人士建立互助網絡,擺 脫心理恐懼,消除歧視誤解,鼓勵他們走進社區參與正常的社交活動 。

從參與成立自助組織的過程中,我深深明白到「要自強,先要自助」 ,過往我只認為自己是一位受助者,從早到晚等待別人的幫忙,那份 假手於人的感覺比「無助感」更難堪,直至成立「路向四肢傷殘人士 協會」,我才真正體會到自求多福,就是自強不息!

至1999年,原本我們已「交棒」成功,由「路向」的領導工作退下來 ;但我卻留意到一些因工傷導致嚴重殘障或全癱的人士,被所謂的「 勞保公正行」欺騙賠償;加上工傷後,突然變成「重殘/全癱」人士 ,他們極須要支援及需要長期的復康輔助,但香港偏偏沒有機構為這 些苦主及其家人提供服務。故此,我一手創辦「自強協會」(簡稱自 強),並一直擔任自強協會主席。

我記得當初成立「自強」時,我們只有一所不足一百呎的臨時辦公室 作為中心會址,直到今天「自強」擁有一所千多呎的固定會址,當中 可謂身經百戰,我與「自強」一同奮鬥,朝目標達到有目共睹的成果 ,包括成功舉辦全港第一屆肢體殘障人士照顧者選舉及嘉許禮、成功 爭取領取綜援之全癱人士發放特別護理費津貼(以聘請傭工照顧)、 成功獲得多個慈善基金資助本會推行社會服務(包括香港賽馬會慈善 信託基金、香港樂施會、衛生福利局健康促進護理基金、社會福利署 (照顧者支援基金)及利希慎基金等) 。而本人更是身體力行,親身 出席及參與上述項目的會議及工作小組,以創會人身份會見各項基金 代表,積極參與倡導工作及相關會議,當中參與過的義務公職不能在 此盡錄。上年度,本人更加率領一班四肢癱瘓人士參與「上海世博交 流團」,盡顯四肢癱瘓人士自強不息的精神!

令我更引以為榮的是我創立了兩所病人組織,「路向」及「自強」機 構,為全癱人士建立屬於我們的自助平台,不但助人更加助己,透過 自強經歷感染周邊人,令身邊人相信人的價值在於對待生命的態 度;因為熱愛生命,所以才能夠為生命創造奇蹟!

2011年,我從死神手裡走了出來!兩年前因為癌症,令我切除了一 個腎,於深切治療部經歷十多日治療,才康復過來。早兩個星期又 因為肺炎(全癱人容易受感染),差點結束了精彩的一生。此時此刻 ,每一日都算是「賺」回來,多一天活著就是多賺一天!

最後我想為自己多年的義務工作總結:「1969年6月15日是改變我 人生的轉捩點,從那一天開始,上天就引領我擔起一份使命。這份 使命並非要我接受宿命,反過來讓我明白到生命的意義是「賦予」 !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份生存價值,有一種生命任務;就如這句名 言一樣,『天生我才必有用』。既然上天要安排我遇上意外,但仍 賦予我生命,它就要讓我履行這個使命:「造福別人,並成就我豐 盛的一生」!"